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发改数据〔2025〕1154号),对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以下简称“数创企业”)培育工作作出部署。2026年2月,国家数据局启动数创企业遴选推荐和入库培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立足我省实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经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及法定审查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四川证监局8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创新引领、开放包容、梯度培育、协同发展为原则,聚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分类打造生态主导型、高成长型、种子型数创企业,构建数字经济企业“雁阵”发展格局。同步搭建集政策扶持、技术支撑、要素保障、市场拓展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建立“源头发现—遴选入库—精准服务—能级提升”培育路径。设定阶段发展目标,力争到2027年培育入库数创企业200家以上,2030年培育5家营收超500亿元大企业大集团、新增上市企业20家以上。体系化推动全省数创企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助力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培育主体
培育类型分为生态主导型、高成长型、种子型三类数创企业,分别对应“头雁”“群雁”“雏雁”企业。生态主导型数创企业,为产业链链主龙头,具备行业话语权、国家级创新载体及资质,能够统筹产业资源、把控产业生态;高成长型数创企业,为细分领域优质企业,科创实力与成长性突出,拥有省级资质和自主知识产权等,培育重点为对接资本市场、推动上市;种子型数创企业,为初创科创企业,依托优质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起步,政策侧重帮扶化解初创生存难题。通过分类培育,实现分层筛选、靶向施策。
(二)政策措施
紧扣企业发展痛点,从要素保障、原始创新、成果转化、融资服务、财税支持、人才引育六个方面配套扶持政策。要素保障方面,扩容省级“算力券”、创新“词元(Token)券”,夯实算力保障;原始创新方面,支持企业争创原创技术策源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参与各类标准编制;成果转化方面,通过场景开放、展会对接,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优先采购符合条件的数创企业产品等方式拓宽产品落地渠道;融资服务方面,依托产业基金、数据资产质押贷款、“融资直通车”活动、上市辅导等拓宽融资路径;财税支持方面,统筹专项资金、税费优惠、出口退税等扶持举措;人才引育方面,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人才支持力度,依托天府系列人才计划完善产教融合引才机制,补齐人才供给短板。
(三)工作保障
构建培育工作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统筹入库遴选,市(州)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常态化发布企业培育名录。建立精准服务机制,依托各类政企服务平台分类精准推送涉企支持政策,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助力省内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实施数创企业动态管理与全生命周期服务,入选国家培育库的数创企业自动纳入省级培育库。开展年度评价,优质企业库内升级;发展停滞、违规失信企业依规移出培育名录,实现规范化管理。
